项目名称
占用、挖掘公路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条
办理条件(标准)
有正式申请才给予受理
办理程序
1、材料审核,2、实地勘察,3、审批公布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2、规划许可或建设批文,3、该项目设计图及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5、安全承诺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闽财综[1995]113号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科室)
县交通局法规路政股
办公地址
上杭县交通局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886592
投诉电话
384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