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在建筑控制区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及设施审批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4条、《福建省行政管理条例》第17条
办理条件(标准)
有正式申请才给予受理
办理程序
1、材料审核,2、实地勘察,3、审批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2、申请表,3、设计图纸,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5、安全承诺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闽财综[1995]113号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科室)
法规路政股
办公地址
上杭县北环路440号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886592
投诉电话
384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