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在公路用地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4条、《福建省行政管理条例》第17条
办理条件(标准)
1、符合《广告法》要求,2、有正式申请才给予受理
办理程序
1、材料审核,2、实地勘察,3、审批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2、非交通标志牌的设计图,设计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3、申请表,4、非交通标志牌的现场效果图,5、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6、安全承诺书,7、租地协议或土地租赁意向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临时占用公路路肩路面及用地3元/M2,闽财综[1995]113号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科室)
法规路政股
办公地址
北环路440号
办理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886592
投诉电话
384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