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油类记录簿的核发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1、《1974年SOLAS公约1994年修正案》
2、《73/78防污公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保安规则》
办理条件(标准)
国内航行的15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油轮、4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非油轮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单位审核—受理单位通知受理结果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a、申请书;
b、初次申领《油类记录簿》的须提供防止油污证书;
c、申请《油类记录簿》换新的,必须提交老的《油类记录簿》。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办理机构(科室)
县地方海事处
办公地址
北环路440号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31333
投诉电话
0597-384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