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船舶图纸审查申请
项目类别
行政审核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1993年第109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第355号令) 3、《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2002) 4、《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修改通报》(2004) 5、《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 6、《材料与焊接规范》(2004) 7、《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2006) 8、其它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办理条件(标准)
1、设计公司要有相应的设计资质; 2、仅受理本辖区的船东准备在本地建造的船舶的图纸审查申请
办理程序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船舶审图申请评审表》; 2、船舶图纸四套; 3、设计公司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船舶检验计费标准》(1998)(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费[1998]800号文批准颁布)
办理时限
1、受理评审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图纸审查30个工作日,全部审批根据设计公司图纸整改情况而定。
办理机构(科室)
市船舶检验所;省船舶检验处
办公地址
省地方海事局或地方海事局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31333
投诉电话
0597-384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