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项目类别
服务类
办理依据
闽国土资综[2004]291号
办理条件(标准)
办理程序
案件来源→初步调查→制止→立案(调查取证)→听证与告知→处理及送达→执行→结案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
办理机构(科室)
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
上杭县北环路303号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49474
投诉电话
0597-383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