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办理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类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2条,《福建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38条
办理条件(标准)
办理程序
1、用地单位提出申请,2、县国土资源局受理,3、审查批准或转报上级批准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用地预审申请报告;2、用地预审申请表;3、项目建议书批复;4、可行性研究报告;5、用地蓝线图;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8、按规定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20日,经领导批准的可延长10日
办理机构(科室)
国土资源局用地股
办公地址
上杭县北环路303号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85770
投诉电话
0597-384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