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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民变更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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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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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闽政综[2001]4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龙岩市公安局制定的<龙岩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02]1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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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标准) |
户籍登记项目需要变更的或户籍登记项目有错必须更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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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报县公安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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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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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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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要求变更更正项目的依据(或原始依据)、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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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根据福建省物委、财政厅闽价[1994]费字269号文件规定:户口准迁证3.00元/证,户口迁移证3.00元/证。根据福建省物委、财政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闽价[1997]费字218号文件规定:居民户口簿6.00元/本,集体户口簿40.00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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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按规定不需报批,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需要报批的,本市范围内迁移的,派出所应在受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外迁入的,派出所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送县级公安局户政科,县级公安局户政科应在收到材料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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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县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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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县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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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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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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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县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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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上杭县局 0597-3842148-8070、龙岩市局:2032091、2032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