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办理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
办理条件(标准)
1、符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2、符合城市规划的标准规范;3、符合总体规划、片区规划(控制性祥细规划、修制性祥细规划)、工业项目应先符合环保技术。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核准办理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无
需提交材料
1、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合同协议;2、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3、建设工程施工图一份;4、其它批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10/M2 (按用地面积)城镇基础设施配套、闽[2000]房字96号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
建设局村镇建设股
办公地址
规划建设局三楼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80603
投诉电话
384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