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液化石油气分销站(点)经营许可核准
项目类别
备案
办理依据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至第二款
办理条件(标准)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五)(六)(八)项条件
办理程序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经营单位(户)书面申请报告;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县内有资质液化石油气供应挂靠单位协议书;4、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5、填写申请表格。
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本费80元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
建设局城建股
办公地址
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80279
投诉电话
0597-384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