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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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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年检年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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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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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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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报单位登陆福建建设信息网(www.fjjs.gov.cn)查看物业资质管理办法及下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3、申报单位持填写完整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和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按内容分类装订成册)到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进行受理确认,报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报材料复印件由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加盖核对原件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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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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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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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3、企业章程; 4、企业验资报告; 5、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具有专业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有调动过工作的另附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7、企业人员中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材料: (1)取得物业岗位培训证书人员名单及岗位培训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2)取得保安证、电工、安装、维修等操作证书人员名单及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8、企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管理制度和标准。 外商投资企业除提供前款规定的资料,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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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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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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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建设局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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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上杭县北大路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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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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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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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7-3849666,0597-399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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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7-3842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