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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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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年检年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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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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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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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一)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县(市)或设区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二)县(市)或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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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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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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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申报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3、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办公场所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办公场所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复印件);4、企业章程;5、验资报告(原已取得过拆迁资格的单位需增加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企业法人、技术、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7、具有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人事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8、拆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9、企业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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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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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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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建设局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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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上杭县北大路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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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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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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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7-3849666,0597-399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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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7-38436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