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项目类别
备案
办理依据
《民法通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
办理条件(标准)
具备以下情况需注销登记:1、举办单位决定撤销或解散2、因合并,分立解散3、依照法规和本单位章程,事业单位自行解散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5、经审批机关批准改变为非事业单位6、失去继续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或核准登记满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7、宗旨和业务范围消失
办理程序
申请 受理 审查 核准 收缴证书和印章 公告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2、审批机关同意撤销的文件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或责令撤销解体的文件3、有关机关确定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5、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科室)
县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办公地址
北环环路178号501室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42832
投诉电话
384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