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申请法律援助
项目类别
服务类
办理依据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及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
办理条件(标准)
贫困公民及特殊案件当事人
办理程序
申请报告(经当地司法所签章)——当事人所在地与政部门取得贫困证明——收集个案材料——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办理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办申请,要有授权委托书,同时受委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报告,并经当地司法所签章。
4、提供村(居)出具的,并经乡(镇)民政部门签章的经济困难证明。
5、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相关证据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十天内指派律师办理
办理机构(科室)
上杭县法律援助中心
办公地址
上杭县北环路司法局一楼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80148
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