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站经营 |
|
项目类别 |
行政审批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
办理条件(标准) |
(一)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
|
办理程序 |
企业提交许可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受理——现场勘验---县运管所例会研究----作出决定 公示 核发相关文书 |
|
简易流程图 |
|
|
数量限制 |
|
|
需提交材料 |
(一)《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见附件3);(二)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三)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四)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五)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10元、副本15元,道路运输证5元。依据为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道路运输、车辆维修和驾驶员培训许可证工本费的复函(闽财综[2005]55号) |
|
办理时限 |
15天 |
|
办理机构(科室) |
上杭县运输管理所 |
|
办公地址 |
北环路440号 |
|
办理时间 |
正常上班时间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3842258 |
|
投诉电话 |
3842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