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防雷设施安全检测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2004年第8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福建省气象条例》;龙政[2001]综215号《龙岩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标准)
1、申请人的建设项目防雷设施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验收要求;
2、施工企业须有相应的施工等级证书;
3、防雷设施隐蔽资料须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单位监督、检测,并取得法定中介机构验收合格;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有防雷检(监)测资质单位组织检测--提供《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审核--窗口发证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施及防雷置竣工验收需提供: 1、施工企业防雷施工资质证书; 2、工程施工图纸及防雷设施施工图纸审查意见书 3、防雷装置各阶段隐蔽工程监督检查记录
收费标准及依据
闽价[2003]服207号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天气条许可的情况下)
办理机构(科室)
上杭县气象局
办公地址
上杭县琴岗路100号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89121
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