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实行一审一核制)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第7号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办理条件(标准)
符合《各类气象站气象观测场围栏与周围障碍物边缘和各种影响源体边缘之间距离的保护标准》、《大气本底台站保护区划分和保护标准》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现场勘验—核准—窗口发证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与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有关的规划总平面布置图2、建筑设计说明 3、施工图中的立面图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
上杭县气象局
办公地址
上杭县琴岗路100号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89121
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