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税务登记验证、换证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9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办理条件(标准)
办理程序
纳税人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归档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2.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查验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办理机构(科室)
办公地址
上杭县江滨路国家税务局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42072
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