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使用计算机开票(行政许可)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24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
办理条件(标准)
办理程序
纳税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归档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提供发票票样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3.计算机开具发票软件及使用说明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办理机构(科室)
办公地址
上杭县江滨路国家税务局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42072
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