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发票开具(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办理条件(标准)
办理程序
纳税人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归档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 购销双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购方为一般纳税人)
2. 购销双方银行帐号复印件
发票专用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办理机构(科室)
办公地址
上杭县江滨路国家税务局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42072
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