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增值税小规模(非定期定额户)纳税人纳税申报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
办理条件(标准)
办理程序
纳税人报送资料→受理审核→核准→归档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3.按月报送《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4.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5.推行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需报送税控收款机IC卡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办理机构(科室)
办公地址
上杭县江滨路国家税务局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42072
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