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申请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扣押封存车辆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办理依据
《福建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办理条件(标准)
车辆因故被司法或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封存或扣押时,持司法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封存扣押证件和相关材料及时到稽征所办理车辆报停手续。
办理程序
填写《汽车(缴纳公路规费)报停申请表》→提供材料→征费股审核→开具报停单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提供司法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封存扣押证件和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不超过15分钟完成
办理机构(科室)
上杭公路稽征所征费股
办公地址
上杭县临江镇北环路850号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48088
投诉电话
0597-384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