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车辆资料变更登记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办理依据
《福建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办理条件(标准)
车主携带变更后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到稽征所征费股办理。
办理程序
填写《公路规费开征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私车主签名盖章)→提供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录入资料→扫描→返还车主资料原件→完毕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提供变更后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不超过20分钟完成
办理机构(科室)
上杭公路稽征所征费股
办公地址
上杭县临江镇北环路850号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48088
投诉电话
0597-384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