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申请交通事故报废车辆退费
项目类别
服务
办理依据
《福建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办理条件(标准)
因交通事故报废车辆需退费,经办人携带公路规费缴讫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含县级)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填写《福建省公路规费退费申请表》(公车须加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盖章)→提供材料→征费股审核→稽征所审核→稽征审批→省公路管理局审批→交通厅、财政厅审批→逐级审批完毕后下拨退费款→稽征所具体对车户退费。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提供公路规费缴讫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办理机构(科室)
上杭公路稽征所征费股
办公地址
上杭县临江镇北环路850号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7-3848088
投诉电话
0597-384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