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民政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
项目类别
服务类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办理条件(标准)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民政福利企业
上杭县地税局城区办税服务中心(城区片)、上杭县地税局古田分局办税服务中心(古田片)、上杭县地税局才溪分局办税服务中心(才溪片)、上杭县地税局稔田分局办税服务中心(庐丰片)
办理程序
纳税人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归档
各片区办税服务中心(受理);各基层地税分局(审核);县局(审批)。
0597--3886034(城区片)、0597--3641321(古田片)、0597--3581024(才溪片)、0597--3761370(庐丰片)
简易流程图
数量限制
需提交材料
1、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报告;
2、报批类减免税申请表;
3、申请减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福利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7、福利企业年检合格证复印件;
8、安置残疾职工残疾证复印件;
9、“四表一册”(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安置“四残”人员情况表、企业职工名册。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收工本费
办理时限
办理机构(科室)
片区办税服务中心受理、地税分局审核、县局审批。
办公地址
上杭县地税局各片区办税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0597--384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