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8号),以及省、市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的文件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今年我县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㈠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㈡坚持“户口与居住一致”的原则;
㈢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㈣坚持“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即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延缓或免予入学,延缓期满,应即入学。所有学校不得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
三、招生计划
㈠严格控制班生规模。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77号)中有关班生数的规定,小学教学班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45人,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㈡城区各校具体的招生班级数
1.实验小学:6个班。
2.临江城东小学:6个班。
3.临江城西小学:4个班。
㈢其它小学
其它小学要按本校原招生范围,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底数,根据生源实际(含撤点并校)有多少招多少,确保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对流动人口经审查符合借读条件者,应尽力安排,若学校班生数超规模的由中心小学(中心校)统筹安排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四、招生意见
实验小学招生
㈠片内生招生
1.招生对象
⑴户籍及家庭住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
户籍范围: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该适龄儿童的其他监护人,称之为法定监护人)必须是2009年12月31日前已落户临江天山、镇中、镇南三个社区居委会;
住址范围:家庭住址座落在建设路以东、北大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到临江路范围内。
①居住自有房的,必须出具房产证。
②居住单位住房的,必须出具实际居住的有效证件。
③长期租房者,必须出具实际租房居住的有效证件。
④片区内的拆迁户,尚未回迁,仍在外租房的,必须出示县城市规划拆迁的有关协议和房管部门证明。
⑵符合下列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①烈士子女;
②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子女;
③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④县委、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就读报告;
②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生办法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能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均可到实验小学报名,填写《2010年上杭县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
㈡剩余学位招生对象及办法
对实验小学片内生招完后的剩余学位,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招生。凡年龄符合有意愿就读实验小学且2009年12月31日前户籍为临江镇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招生。
临江城东、城西小学招生
㈠片内生招生
1.招生对象
①实验小学招生完成后剩余的2009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临江镇的适龄儿童。
②在上杭城区经商、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的法人代表的适龄子女。
2.招生办法
按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北大路及其轴线延伸为分界线,以东为城东小学招生范围,以西为城西小学招生范围。分别到临江城东、城西小学报名,填写《2010年上杭县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户籍为临江镇居住在南岗片区的适龄儿童可在临江城东、城西小学选择一所学校入学就读。
㈡剩余学位招生对象及办法
临江城东、城西小学如有剩余学位,原则上按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对进城农民工子女和居住在现城市建城区非临江户籍的儿童进行招生。经审核符合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条件(见附件一)及在现城市建成区(含临江镇七个社区居委会和临城镇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四个社区居委会,下同)范围内居住(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非临江籍适龄儿童均可到按资格审核确认的派位学校报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资格申请确认时间:2010年8月16日—8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地点: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每位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临江城东和城西小学中一所学校派位。
五、报名时间
㈠实验小学报名时间:8月16-17日到实验小学报名。
㈡临江城东、城西小学报名时间:8月23-24日到临江城东、城西小学报名。
㈢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22日前完毕,临江城东、城西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27日前结束。
㈣其它各小学报名时间:其它各小学辖区的适龄儿童,凭户籍划片入学。在8月30日-31日持户籍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到所辖小学报名。
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㈠未进入临江城东、城西小学就读的临城镇适龄儿童按临城中心小学招生意见执行。
㈡未进入临江城东、城西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在现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居住的非临江籍适龄儿童凭有关证件按居住地就近入学原则,分别安排在临城中小、临城城东、临城城南、临城城北小学入学就读。
㈢2010年1月1日起户籍迁入临江镇的适龄儿童,由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招生,要求到临城四所完小入学就读的,按居住地就近入学原则,分别安排在临城中心小学、临城城东、临城城南、临城城北小学入学就读。
㈣对于确实无户籍证明的适龄儿童,可以提供出生证明(查看原件后复印)或由所在社区(村)委员会和派出所出具证明申请入学。
六、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是社会热点之一,各小学在招生工作中必须实行“阳光招生”,以进一步落实招生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附件:1、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认定就读办法
2、2010年上杭县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
上杭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