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五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截至目前,全市1.17万名五保对象已全部纳入供养范围。
据了解,全市1.17万名五保对象中,实行集中供养1664人,分散供养10047人;1-9月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552.17万元,人均月供养金148.2元。各地集中供养标准在170-300元/人·月之间,分散供养标准在130-150元/人·月之间,均达到或高于市政府规定的集中供养170元/人·月、分散供养130元/人·月的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