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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五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发表日期:2008.10.10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我市农村五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截至目前,全市1.17万名五保对象已全部纳入供养范围。

     据了解,全市1.17万名五保对象中,实行集中供养1664人,分散供养10047人;1-9月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552.17万元,人均月供养金148.2元。各地集中供养标准在170-300/·月之间,分散供养标准在130-150/·月之间,均达到或高于市政府规定的集中供养170/·月、分散供养130/·月的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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