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1名副局长专门分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统一调度、统一领导。为了不断适应渔业增殖保护任务日益繁重的形势,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该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时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同志充实到执法人员队伍。目前执法中队有渔政执法人员6人,
二、强化学习培训。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干部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县里安排的普法学习培训,日常工作中结合以会代训、案例分析等方式督促执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一年来参加省农业厅组织开办的培训班2期、县司法局组织的培训班1期,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一次以上的集中培训学习,促进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清理执法依据。上半年,认真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整理归纳,最终审定需保留的有《渔业捕捞许可证》、《水域养殖使用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等4项。
四、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渔政执法举报、投诉、回告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加强了执法和监督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养殖证、捕捞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办进审批程序,取消了成本费等不合理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