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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前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展新农合即时结报工作
 
来源:福建日报     发表日期:2010.11.25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卫生厅23日发出通知,要求12月15日前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展新农合即时结报工作。届时,参加新农合农民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就能即时结报新农合补偿费用。

  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新农合病人,先按医院规定全额预付所需的住院费用,出院时再结清个人自付和新农合补偿的医药费用。在省级新农合目录出台前,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参照福州市新农合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进行诊疗。

  省卫生厅要求,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HIS系统改造和接口改造。同时,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与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即时结报工作协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由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代表本辖区内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与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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