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采取一系列措施使该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一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工龄补偿,全县已发放职工住房工龄补偿金1816万元,有2925人领取工龄补偿金,有效促进了住房消费。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成效显著。截至2006年底,全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2.5亿元,已发放贷款2.32亿元,贷款使用率达67.43%,全县有6790名职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了住房问题。三是房改房上市交易取得成效。共上市交易房改房202套,面积1.45万平方米,交易金额1270万元。四是出售公有住房。已出售公有住房251套,面积1.8万平方米,收回售房款1130万元。(陈兰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