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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8日
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市委学习实践办督查组到我县督查整改落实工作
8月18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五督查组深入我县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活动旨在督促各参学单位制定好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好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高质量完成整改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督查内容主要是:了解和掌握各参学单位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的全过程,检查整改落实方案是否符合“四明确一承诺”要求;了解和掌握各参学单位在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时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督查各参学单位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情况;了解和掌握各参学单位对现有的各类政策措施、意见办法、规章制度的系统清理情况,以及建立健全保障和推进科学发展多做贡献的体制机制情况。
在听取了我县学习实践办的情况汇报后,督查组钟树文组长充分肯定了我县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认为我县整改落实工作指导思想非常明确,总体要求比较明确,强化了督查机制,能持续加强领导,坚持统筹兼顾,着力解决问题。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大”,整改动作大、力度大,抓的项目也大;二是“细”,项目分解详细清晰,菜单表格式;三是“近”,注重抓好近期能办的事;四是“特”,从上杭老区、苏区、黄金宝地、建筑之乡、冠军摇篮等特点出发抓特色。
就下一阶段工作,钟树文组长指出要“六个结合”:一是要把深入学习与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贯穿始终,放在首位;二是要把修订整改落实方案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三是要把立足当前与规划今后结合起来,重点放在当前;四要把解决问题与完善机制结合起来,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解决问题;五是把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结合起来;六是要把统筹安排与衔接工作结合起来。
汇报会后,督查组一行还深入我县公安、国土、蛟城高速指挥部等单位,通过个别走访、查阅资料、开座谈会等形式,督查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情况。
(本办材料组)
县人事局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依法办事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等制度,杜绝行政不作为或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加强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优化办事程序。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由局综合股牵头,行政审批股负责,科学设置人事人才事务办理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工作行为和服务标准,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不推诿、拖拉、扯皮、刁难,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办事公开透明。服务窗口工作内容和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结果和时限,服务承诺、违诺违纪投诉及追究办法等要全部向服务对象公开。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办事行为公开、公正、透明。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民主评议、投诉举报等群众监督制度和工作考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确保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县人事局学习实践办)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立健全规划审批工作体系
一是结合《行政许可证法》,强化“一个窗口”办事制度。改变过去由建设单位“拖着材料各处跑、批不下来到处找”的报建方式,通过建设管理服务大厅,统一收文、办文、发文(证)。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服务。建设单位只要申报材料齐全合格,就可以到“窗口”报文并在规定时限内再到窗口领取批文,中间所有审批环节由建设管理服务大厅在承诺的时限内组织完成。二是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两级会审。收文后,由规划报建中心提出初审意见,一般建设项目每周定期召开局业务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审批意见;重大建设项目,交由城市规划委员会讨论论证。两级会审使规划审批效率大大提高。三是成立城建项目审批办公室。对城区各类建设工程方案中的总体和单体设计,园林、消防、环卫和公用设施的配套逐一进行审查;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选址,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产流转进行统一审批,确保了城市规划的有序、有效实施。四是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咨询听证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各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建立健全项目规划方案论证制度、听证制度等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城市规划审批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建设项目规划质量和水平。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学习实践办)
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指导检查组,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发:各参学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委指导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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