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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3日
县司法局“七个一”工程
营造法治环境 服务科学发展
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我县“产业、基础设施、县域城市、民生”四大体系建设,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服务科学发展,营造法治环境”活动,全方位、多渠道送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进乡村,充分运用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赋予的职能和手段,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及时、便捷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推进我县生态型工贸强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活动重点开展“七个一”工程。一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律顾问团。二是在每个社区、乡镇、学校、企业、单位建立一个法律工作站。三是建立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四是在每个单位、社区、学校建立一条法制宣传长廊(橱窗)。五是建立一条“法律六进”的“绿色通道”。六是举办一次有影响的法制讲座。七是建立一整套全民学法制度。
(县司法局学习实践办)
县老区扶贫办三项措施推进造福工程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县老区扶贫办通过调研、征集意见,出台三项措施,科学推进造福工程。一是加大人头补助扶持力度。到城区购买商品房、二手房(两证齐全)或经有关部门审批新建房屋的造福工程搬迁对象,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县财给予每人配套补助1000元;到集镇安置的每人配套补助500元。列入造福工程搬迁的革命基点村,属20户以下整村搬迁的,在现有扶持政策基础上,由县财另外再补助每人2000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零星搬迁的,由县财另外再补助每人500元。二女扎户另外补助500元。二是给予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对市级示范新村每个村给予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补助20万元。对其它集中安置点(10户以上,下同)给予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补助2万元。属革命基点村整村搬迁的每个集中安置点增加补助1万元。三是给予优先优惠安排安置用地和政策扶持。各有关乡(镇)根据实际需要,把造福工程纳入城镇和中心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保证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需求。县国土、林业等部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并主动服务,简化程序,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免收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土地测量费、土地放样核样费等。城建部门对安置在县城和工业园区周边的造福工程搬迁户给予廉租房补助政策。
(县老区扶贫办学习实践办)
蛟洋乡推行“四项制度”加快20万吨
铜冶炼项目征地搬迁工作
一是实行主要领导挂帅督办制。乡主要领导亲自抓、直接安排工作任务、督促工作开展。二是实行领导、干部挂钩责任制。将20万吨铜冶炼项目一期52户搬迁户的搬迁任务,用表格式分解到11位副科领导干部中,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实行现场办公处理问题制。主要领导、挂钩领导进村入户,进行现场办公,经常走访挂钩搬迁户,随时摸清搬迁户的思想动态、实际情况,了解他们搬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场予以妥善处理解决。四是实行定期工作汇报制。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二、周五召开工作汇报会,听取挂钩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一期搬迁户中已选地块的22户,已领取资金19户,已租用过渡房20户,已拆除(含自拆)20户。
(蛟洋乡党委学习实践办)
县域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路商业城成功挂牌出让
我县县域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建设路商业城于日前成功挂牌出让。经过61轮的激烈角逐,最终由福建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8170万元竞得。建设路商业城位于县城闹市区,属商业物流繁华地段,总面积16293平方米。建设路商业城的实施将促进我县旧城改造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推动县域城市建设。
(国土资源局学习实践办)
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指导检查组,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发:各参学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委指导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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