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政策知识解答
一、开展新农保试点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深切关怀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1、 党的十七大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并明确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
3、2009年5月22日,中央政治局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主题进行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开展新农保试点。
4、2009年6月2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等重要政策。
5、2009年8月18日至1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6、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指导全国各地按照统一的原则开展新农保试点。
7、2009年12月9日,省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闽政〔2009〕26号),标志着我省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
按《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26号,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由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新农保的“新”是相对于早期开展的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采取个人账户储蓄积累模式的老农保而言的。
新农保制度创新,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二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全额补贴。这体现了新老农保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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