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经贸[2011]44号
各有关企业:
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年降水量与常年比为正常偏多,防汛工作形势极为严峻。为贯彻落实《上杭县人民政府转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杭政综[2011]149号)和4月14日全县防汛抗旱暨水利水电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有关企业的防汛抗旱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
全力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发展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各有关企业要切实提高对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估计灾害性天气发生可能造成的影响,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把防汛抗旱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和工作制度,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和措施,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到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到位、任务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和经济损失。
二、 健全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认真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应对突发险情及灾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质准备,要对可能出现的困难估计的更充分,问题考虑的更周全,修订和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使预案中的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有关企业要根据防汛抗旱工作的需要,成立防汛抗旱抢险队,抓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特别是对一些需求量大的物资和设备(如土工布、编织袋、铁锨、铁丝、十字镐等)要足额配备,保证防汛抗旱应急需用,做好防御自然灾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
三、扎实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深入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活动,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汛前、汛中、汛后安全大检查,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严格、细致的防汛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汛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汛组织、防汛应急队伍、防汛物资、防汛措施的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特别是要对辖区内设备、电力设施、消防安全、排水设施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各种隐患,确保水、电、及污染源不发生问题;要突出抓好地势低洼企业、电力企业、民爆公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重点工业企业查险补漏工作,要按照查整结合的要求,一边抓拉网排查,一边抓整改落实,对一时无法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切实把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各单位从现在开始到9月30日之间,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责任人、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汛情预警预报后,要及时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各企业要加强与所在乡镇、工业园区和经贸局的沟通联系,遇有突发汛情时,要及时上报县经贸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经贸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842930
传真:3962606
请各企业将防汛抢险联系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县经贸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