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杭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向李萍同志学习,学习她刻苦钻研、精通业务的优秀品质,爱岗敬业、倾心为民的责任意识,意志坚定、顽强抗争的忘我精神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怀。
李萍同志生前是上杭县地税局城区分局副局长。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入党,2007年12月因患移行性细胞癌医治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4岁。工作26年来,她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病忘我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极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税收事业和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被誉为新时期“税苑女保尔”。她生前先后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被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被省总工会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被省地税局和省人事厅联合授予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被评为市劳动模范并当选市首届“十大杰出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