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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10年(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07.05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杭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全县广大职工的主力军作用,深入推进全县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开展,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术创新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上杭县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

  1、导游员(承办单位:县旅游局)

  2、钢筋工(承办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3、电焊工(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4、护理员(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5、叉车工(承办单位:县铜业局)

  6、汽车教练员(承办单位:县交通局)

  7、茶艺师(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8、点钞员(承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上杭县支行)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分别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制订竞赛具体实施方案,并于7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963019,联系人:王华英)。

  二、竞赛评判标准

  各项目竞赛评委应由具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组成,评判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规定的相关工种中级技能等级要求评定。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侧重技能操作水平竞赛,参赛选手经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根据其技能操作成绩评定名次。

  三、竞赛时间

  各项目竞赛理论知识考试集中在8月底进行,技能操作竞赛安排在9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承办单位制订竞赛实施方案时确定。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条件:凡县内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在职职工、各职业培训机构(学校)的学员、乡镇农村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年满18周岁者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时间:7月19日至8月20日。

  3、报名办法:各项目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承办单位报名,填写《2010年上杭县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需要考取相关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填写《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寸黑白免冠照片4张。各承办单位应在8月23日前将报名材料整理汇总后报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及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申报、制卷等工作。

  五、奖励办法

  1、参加单项竞赛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由县人民政府授予“上杭县职业技术能手”称号,并依名次分别奖励人民币1500元、1000元、800元,同时列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候选人选。

  2、凡参赛选手经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由县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发给相关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各工种竞赛前三名且持有中级工等级证书者,可直接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根据实际需要,各竞赛项目可分别设立一个组织奖,获奖单位由县人民政府授予为“2010年上杭县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并奖励人民币2000元。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上杭县2010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阙春林(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钟加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巫贞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李英荣(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主任科员)

  陈永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栋材(县总工会副主席、主任科员)

  李瑞平(县旅游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陈志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黄文学(县经贸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郑国棠(县卫生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林庆广(县铜业局副局长)

  黄盛庭(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海事处处长)

  袁永贵(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丘可东(中国人民银行上杭县支行副行长)

  刘荣善(县财政局副局长)

  廖忠元(县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杨桂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挂〉、主任科员)

  林康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钟玉生(县广电局副局长)

  林火文(团县委副书记)

  黄玉华(县妇联副主席)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陈永文(兼),副主任:严贵兴(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伍传钊(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陈衍庆(县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七、其他要求

  1、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团体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大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本乡镇、单位(系统)职工报名参赛。同时要抓好赛前培训工作,根据相关工种特点组织预赛活动,好中选优,真正把技术精、业务强的人才选送出来参赛。

  2、各项目竞赛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及时制订竞赛活动的具体方案,细化各阶段工作安排,同时将开展竞赛活动的资金预算情况随方案一并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县劳动保障局要做好竞赛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协调工作,县财政局要负责竞赛活动经费的筹措及分配使用工作,县委报道组、广电局要派记者对竞赛活动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报道。

  

  附件:1、2010年上杭县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2、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3、2010年上杭县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劳动 技能△ 比赛 通知

  抄送:市劳动保障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有关县领导,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内

  各培训机构。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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