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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毓章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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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杭单位:
按市委岩委干〔2009〕142号和县委杭委干〔2009〕47号通知:
张毓章同志任上杭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任职 通知
抄送:县领导,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各委办、政协各委办,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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