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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二环路西出口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表日期:2008.11.27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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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路西出口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一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以及县政府2008年第82期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2008拍—06号
2、宗地位置:二环路西出口南侧
3、规划用地面积:655.7平方米
4、出让土地面积:655.7平方米
5、建筑规模:≤3278m2(其中商业面积1311 m2、住宅面积1967 m2)
6、土地用途:住宅、商业
7、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8、宗地条件:现状
9、容 积 率:≤5.0
10、建筑高度:≤18米
11、建筑层数:≤5层
二、出让方式:拍卖。
三、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拍卖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
编号
拍卖起始总价
(人民币/万元)
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2008拍-06号
458.99
90
本次拍卖宗地设定保留价,由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报价最高的竞买人竞得。
五、成交地价款的缴纳方式竞得人应在出让土地成交当天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成交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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