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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龙岩市知名商标和延续认定龙岩市知名商标的决定
 
发表日期:2010.02.01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龙岩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管理办法》、《龙岩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龙岩市知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的“武平绿茶”、“连城兰花”等53件商标和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的“恒亿”、“畅丰”等5件商标为龙岩市知名商标,对2006年认定的“”、“华鑫及图”等28件龙岩市知名商标准予延续。前述81件龙岩市知名商标的有效期为3年。对“名康”、“”、“”等三件龙岩市知名商标予以注销。
  
  附件:1、2009年新认定龙岩市知名商标名单(共58件);
  2、龙岩市知名商标延续认定名单(共28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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