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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杭县新农保歌词征集大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07.01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加大新农保政策制度,扩大社会影响,做到全县上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经研究,特举办“上杭县新农保歌词征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歌词主题与创作要求

  1、作品主题:以新农保为主题,通过宣传新农保,来反映新农保制度是一项政府补贴、政策兑现、百姓欢喜的惠民利民举措,从而赞美新农村、新农保、新生活。

  2、歌词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作品要以客家山歌快板、打油诗的艺术形式,来体现浓郁的客家风情,节奏要求韵致、欢快、轻松、趣味等艺术特色。

  3、每件作品需寄送清晰、完整的歌词,用A4纸张打印或工整抄写;每篇作品应分别注明作者姓名、地址、电话,并附作者简历;如条件许可,欢迎参赛者随寄适合在电台及网站媒体上播出的用应征歌词编辑的录音制品(磁带、CD、MD均可,并注明作者本人演唱或他人演唱)。

  4、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二、截稿时间

  2010年7月10日截稿,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三、评选与奖项

  1、聘请县内音乐、文化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专家与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对作品进行公正评选。

  2、大赛设金奖1名,奖金2千元;银奖2名,奖金每名1千元;铜奖3名,奖金每名5百元;优秀奖若干名,赠精美纪念品。

  3、县政府名义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著作权与解释权

  1、大赛主办单位及本次大赛活动解释权为上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歌词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一次性支付报酬后,应征歌词的使用权、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和媒体传播权归属主办单位。

  3、应征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加工修改。

  五、投稿方式

  来稿请寄:上杭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邮编:364200

  联系人:廖琳琼

  联系电话:0597—3131568

  电子邮件:liaolinqiong2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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