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杭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O年七月十六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工商局
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
方式转变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0〕18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商 职能 发展 通知
————————————————————————————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
————————————————————————————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