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商务 > 铜产业 > 铜产业办事 > 项目报批 >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登记注册(本县情况)
 
发表单位:           发表日期:2009-06-12   [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一、申请名称登记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资格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4、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外方投资者需提供投资者的护照复印件以及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银行出具并附有译文的资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加盖漆封章的商务登记证及注册登记证。

  5、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注册需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合同、章程(加盖漆封印)

  3、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4、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代表照片;

 

  注:其余材料由我局办理,但需加盖贵方公章

  
 
  相关信息
 
将此文章推荐给好友:
好友Email:
推荐   短信推荐
网站纠错: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